养殖户注意了!这些兽药使用需谨慎,已被列入     DATE: 2018-07-27 10:31

农业部印发的《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》,比较往年印发的抽检计划,2018年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:

 

一是品种比例方面,增加“兽用抗菌药抽检和监测比例不得低于40%”的规定;

 

二是抽检和监测类别方面,将“监测抽检、跟踪抽检、定向抽检、鉴别抽检、质量情况摸底抽检”改为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”。要求监督抽检从生产、经营环节抽取样品,风险监测从使用环节抽取样品,风险监测结果仅用于对兽药质量情况进行风险预警;

 

三是样品确认方面,取消对经营、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进行样品确认的规定,要求针对2016年7月1日起生产的、未附二维码的兽药产品不再进行抽样,依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《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等规定进行处理;

 

四是监督抽检结果处理方面,取消向标称企业发送《兽药监督抽检结果确认通知书》进行书面确认的规定,标称生产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,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,由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。

2018年兽药监督抽检指定兽药品种

序号

兽药产品名称

1

阿苯达唑伊维菌素粉

2

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

3

阿莫西林可溶性粉

4

白头翁散

5

板蓝根注射液

6

柴胡注射液

7

穿心莲注射液

8

恩诺沙星注射液

9

氟苯尼考粉

10

氟苯尼考注射液

11

黄连解毒散

12

黄芪多糖注射液

13

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

14

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

15

双黄连口服液

16

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

17

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

18

伊维菌素注射液

19

乙酰甲喹注射液

20

注射用头孢噻呋钠